湖北省擬出臺《招標投標綜合監督管理條例》
楚天金報記者昨從省政府法制辦獲悉,為防范招投標活動中的貓膩,確保招投標的公開、公平、公正,湖北省將出臺《湖北省招標投標綜合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目前,該條例征求意見稿已經出爐。 (本站編輯:admin)
今年年初,武漢市發生的“地鐵廣告招標事件”存在招投標活動未按規定進入專門交易場所組織實施的情況。為此,征求意見稿規定,按規定必須進場交易的公共資源和其他項目的招標投標,應當進入綜合招標投標中心運作,禁止任何形式的場外交易。
征求意見稿還規定,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禁止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征求意見稿還規定,禁止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否則將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查處。根據規定,以下情況屬串通投標: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并將有 關信息泄露給其他投標人;招標人直接或者間接向投標人泄露標底、評標委員會成員等信息;招標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壓低或者抬高投標報價;招標人授意投標人 撤換、修改投標文件;招標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為特定投標人中標提供方便等行為,均視為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