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大綱應強調重點突出個性
吃透招標文件 做好現場考察
招標文件是編制投標文件的依據,因此投標人必須全面吃透招標文件。現場考察也是編制投標文件所必需的重要環節。一般來說,市政工程監理現場考察的內容包括施工路段或范圍的地形、地質、氣候、水文及人文情況,主要材料的產地、產量、質量、價格、運距,電網、勞動力資源情況等。
監理投標活動中,有些單位為了增加中標的幾率,在編制監理投標文件時,凡是能考慮到的統統寫進文件中,造成投標文件內容繁多但沒有個性。監理投標文件的關鍵內容是監理大綱、監理方案、監理團隊等。投標人應針對項目特點制定出具有個性的投標文件,突出獨具針對性的技術措施。
編好投標文件監理大綱
投標文件的監理大綱是監理單位在投標階段編制的開展監理工作的綱領性和方案性文件。監理大綱反映了投標人的技術、管理和服務綜合水平,是技術評審的重要依據,是投標單位說明自己將如何進行監理并借此贏得中標的關鍵性文件。因此投標人必須極其重視監理大綱的編制。
由于大綱發揮的是指導監理工作的作用,因此應將監理大綱的內容重點放在"為什么做",同時兼顧"如何做,做什么",主要內容應當包括:工程概況、監理范圍、監理目標、監理措施、對項目的理解、項目監理機構組織機構、擬采用的組織管理方案(質量、安全、環境、進度、費用、合同管理的內容、措施、程序等)、監理人員、針對本項目特點、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監理措施的合理化建議等等。監理大綱應避免事無巨細地羅列,更不能有張冠李戴的內容。一定要結合具體項目,強調重點、突出特點。
重視監理團隊的配備
由于選擇監理服務中標人的基本原則是"基于團隊能力的選擇",對監理公司的選擇很大程度上是對項目總監及其團隊的選擇。因此,投標人提供的擬派總監及監理機構人員的組成就成為監理評審的重點之一。
一般招標文件對監理團隊的人數、總監資格、總監每周在現場的天數、總監在同一時期內承擔的項目數量、總監代表資格、安全員等都有具體要求。因此,投標文件必須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注意對監理團隊的配備,應選派優秀的總監理工程師,配備專業齊全、結構合理的現場監理人員。
列出監理儀器設備清單
應根據工程的具體項目,提出相應的檢測、監測方法。以市政工程為例,主要涉及涂裝材料、結構質量、平面和高程控制點的檢測。監測儀器設備、手段與方法等都應有所說明,應重點強調該項目需要進行哪些檢測、監測,哪些需要委托有關試驗室、檢測中心,并遞交委托意向書和檢測單位的資格證書等。在投標文件中還需列出擬在項目中使用的主要檢測、監測儀器設備的清單。
總監和團隊能力是中標關鍵
監理服務采購雖然屬于工程采購的類別,實際上是在提供一種服務。評價監理服務的標準,必須看服務質量的高低,而提高服務質量的根本前提就是監理團隊人員能力。在監理服務采購項目中,采購人對監理公司的選擇很大程度上就是對項目總監及其團隊能力的選擇。團隊人員素質和能力是監理團隊最寶貴的資產,而總監是關鍵的角色。總監的資歷、品格、能力及領導魅力,決定著監理團隊的水平。
總監是監理團隊的核心
我國工程項目監理實行總監理工程師(簡稱總監)負責制,《建設工程監理規范》明確規定: "建設工程監理應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總監是項目監理機構的核心,是監理工作的組織者和協調者。自從我國實行建設工程監理制度以來,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就成為項目監理團隊的核心和支柱。工程質量的優劣,監理成效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總監理工程師的素質和水平。在項目監理團隊中,總監理工程師扮演著承上啟下,統攬全局的重要角色。只有具備豐富實踐經驗的總監理工程師,才能帶領監理機構團隊,共同去完成監理任務。
合理配置團隊人員
一個項目工程監理團隊在總監理工程師的領導下開展工作,項目監理團隊成員包括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安全員等,他們是監理項目實施的操作者。如前所述,既然選擇監理服務中標人的基本原則是"基于團隊能力的選擇"。因此,選派有能力的總監和監理團隊至關重要,而投標人提供的擬派的總監及監理團隊也相應成為監理評審的重點。
一般招標文件對監理團隊的人數、總監資格、總監每周在現場的天數、總監在同一時期內承擔的項目數量、總監代表資格、安全員等都有具體要求。
因此,投標文件必須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注意對總監和監理團隊的配備,應選派優秀的總監理工程師,配備專業齊全、結構合理的現場監理人員。投標文件的商務標中必須重點對監理團隊、各階段監理人員安排計劃、監理團隊人員情況(總監、專業監理工程師、安全監理員)和簡歷做出說明,并附上資格證書等資料。
相關鏈接
《建設工程監理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摘錄)
第二條 下列建設工程必須實行監理:
(一)國家重點建設工程;(二)大中型公用事業工程;(三)成片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工程;(四)利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工程;(五)國家規定必須實行監理的其他工程。
第四條 大中型公用事業工程,是指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的下列工程項目:
(一)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市政工程項目;(二)科技、教育、文化等項目;(三)體育、旅游、商業等項目;(四)衛生、社會福利等項目;(五)其他公用事業項目。
第五條 成片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工程,建筑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設工程必須實行監理;5萬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設工程,可以實行監理,具體范圍和規模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為了保證住宅質量,對高層住宅及地基、結構復雜的多層住宅應當實行監理。
第七條 國家規定必須實行監理的其他工程是指:
(一)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下列基礎設施項目:
(1)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氣、電力、新能源等項目;(2)鐵路、公路、管道、水運、民航以及其他交通運輸業等項目;(3)郵政、電信樞紐、通信、信息網絡等項目;(4)防洪、灌溉、排澇、發電、引(供)水、灘涂治理、水資源保護、水土保持等水利建設項目;(5)道路、橋梁、地鐵和輕軌交通、污水排放及處理、垃圾處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車場等城市基礎設施項目;(6)生態環境保護項目;(7)其他基礎設施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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